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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观点

我有厂房出租给房客开厂,由于用电不够,

发布时间:2021-09-17 07:29:20点击: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有权在2113年解除合同。既然对方在5261发函要求解约,你也可以在4102发函要求对方修缮房屋。如果1653年没有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同意装修的,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合同终止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租人可以拆除附属装修。因拆迁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同意装修,合同终止时,双方对附属装修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应当在使用价值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

(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

(4)非双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适用本规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应当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修,租赁期满,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第十三条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方承担装修或扩建费用。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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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2184991340_16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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